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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珠海出台新实施意见!
2023/12/26 11:15:28 来源:正顺好房

近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

珠海市推进综合保税区

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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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明确了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

 

发展方向:

 

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维修等业态,突出发展电子信息、海空装备、跨境电商等重点产业,着力打造“一个中心、两大基地、四大平台”,即国际物流集散中心、高端维修服务基地、保税智造集聚基地、跨境电商示范平台、保税融资租赁交易平台、期现货保税交割平台、研发创新平台

 

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发展成为产业特色鲜明、配套设施齐全、营商环境一流的综合保税区。

 

——发展规模稳步提升。到2025年,进出口贸易额突破50亿元人民币;到2030年,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突破500亿元;到2035年,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突破1000亿元,进出口贸易额占全市的比重稳步提升。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到2025年,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功能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跨境电商、保税研发、期现货交割等创新功能取得新突破,形成以保税物流为核心,保税加工为支持、以检测维修、跨境电商为支撑的功能清晰、土地高效、设施完善的产业发展新高地。

 

——联动范围不断扩大到2025年,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的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优势,联动高栏港及金湾机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实现“区港一体化”;完善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搭建与前海、南沙、横琴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的联动发展机制,加快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内外联动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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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洲/摄

 

此外,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

七项主要工作任务。

一起来看看吧!

 

加强规划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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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洲/摄

 

规划产业方向。推动综合保税区及配套区域与高栏港、珠海机场空港、粤港澳物流园、高栏港铁路物流园、铁路西站物流园等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协调发展。建立特色产业目录支持发展细分产业以“产业+物流+市场”模式,制定滚动发展规划。突出“航运物流+期现货交割+新型贸易”特色品牌,树立有影响力的开放竞争新优势。

 

明确发展重心。重点发展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维修等业态,积极打造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物流分拨中心,突出发展电子信息、智能装备、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侧重发展打印耗材、酒类展销交易、冷链食品加工等临港产业。做强国际中转集拼、冷链交易分拨配送等航运物流;拓展跨境电商、保税展示、融资租赁、国际航运服务等现代商贸服务业。着力打造“一个中心、两大基地、四大平台”

 

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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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束/摄

 

支持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的建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利用建设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的契机,打造珠港澳物流合作高质量载体,吸引更多货源通过港珠澳大桥运输,促进跨境物流货源集聚珠海,加强引进与港珠澳大桥物流运输相关的机构和企业,建立多元化人才队伍,推进产业链一体化和互联互通。

 

积极对接各类经济发展载体。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联动发展区的双重政策优势叠加作用,积极对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强与海南自贸港、省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产业关联、辐射协同等方面政策研究,探索形成与新型经济全球化新规则、新制度相衔接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体系和监管模式。率先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税收管理和综合监管方面的便利化经验,优先承接先行先试措施。

 

充分发挥区港联动作用。加强与国际物流通道有效衔接,加快建设以海铁联运为主的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吸引物流供应链全程经营骨干企业,形成全程物流服务新模式,打造“保税+”区域经济新中心,构建陆海新通道。

 

加快重点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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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洲/摄

 

建立健全项目服务机制。建立规范的项目准入机制,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大型央企、行业领军企业,更新完善招商企业目标名录库和实施项目库。结合海关总署《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6号令)等文件,建立健全项目调度机制、项目服务机制、考核评估机制、招商对接机制等,确保不断提升综合保税区产业承载力和竞争力。

 

打造国际物流集散中心。结合珠海现有产业需求和综合保税区区位优势,以供应链服务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探索“物流驱动产业”的发展模式,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际物流集散中心。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打印设备、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集群,设立服务于生产型企业的分拨配送中心;吸引国际采购企业、贸易型总部、跨境电商企业等市场主体进驻;支持大宗商品交易项目落户珠海,打造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发展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大力吸引高档东南亚进境水果贸易商进驻,加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联动,引入专业第三方冷链物流服务商,积极拓展进境冻肉类、冰鲜水产品等冷链物流业务,将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面向粤西、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进境水果和冻肉冷链物流集散中心。

 

推动高端维修服务基地建设。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航空航天、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等领域的维修再制造业务。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毗邻珠海机场的便利条件,积极引进飞机发动机、起落架等零部件维修业务、重点发展飞机发动机及关键零部件、海工装备、特殊装备车辆维修业务,发展航材保税仓储业务,推动航空产业链条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形成业态覆盖更全面、价值更高、规模更大的航空产业维修服务体系。引进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检测业务,完善检测产业链条。对检测维修设备及其配件进出综合保税区实施便利化监管,推动保税维修业务向高技术、高附加值和环保型方向转型升级。发挥珠海“打印耗材之都”优势,结合珠海打印耗材产业需求,支持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符合规定的打印耗材有关业务项目。

 

建设保税智造集聚基地。结合周边区域产业基础,加快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家电、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等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对接引进企业在综合保税区生产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电、高端车载设备等智能终端产品,做强做优电子信息产业。对接引进智能装备重点企业,开展载人智能无人机、无人车、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家用物联网机器人、虚拟现实、智能装备制造、激光设备、数控机床加工制造等智能装备制造项目。同时积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出台保税加工智造基地相应的产业配套政策,支持综合保税区建设保税智造集聚基地。

 

支持业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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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洲/摄

 

鼓励设计研发创新,建设研发创新平台。鼓励各类创新主体积极申建实验室、检测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等先进标准制定工作,推动重点研发成果向专利等创新成果转化。支持企业自主申请专利,实施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推动重大专利落地转化。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进口用于研发设计的货物、物品,除禁止进境之外,免于许可证件管理,进口的消耗性产品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

 

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建设跨境电商示范平台。规划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新建跨境电商监管场地和分拣线,完善跨境电商监管条件及设施,推进跨境电商清关中心建设,力争引入1—2家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积极向商务部等主管部门争取,在政策允许情况下,探索开展进口高端食品、饮品(酒类)在综合保税区内保税加工后成品转电子商务销售(BMC)业务。支持电商交易平台的运营,帮助电商企业构建与海关联网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与物流企业建设东南亚、拉美、欧美“海外仓”,支持电商与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融合。

 

推动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建设保税融资租赁交易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飞机整机、飞机发动机、航空器材等融资租赁业务,打造飞机整机、备用发动机、航空器材、机场设施设备等为标的物的航空租赁全产业链条。积极拓展海洋船舶、工程机械、成套装备等大型特殊设备融资租赁,延伸经营性租赁,推动融资租赁业务有序发展。推动有需求的企业开展离岸国际船舶租赁业务,吸引其他离岸服务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注册开展国际结算业务。

 

优化监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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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洲/摄

 

推进贸易便利化。在综合保税区内进一步推广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便利政策。简化进出区管理,企业可自主选择按月或按季办理“分送集报”手续。促进货物便捷流转,实现卡口快速通关,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点对点流转。推进实施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入区食品采取“抽样后即放行”、动植物产品采取“先入区,后检测”等便利化措施。

 

加强口岸功能建设。支持综合保税区申请和利用各类指定监管场地,开展进境水果、肉类、冰鲜水产品等商品仓储及加工业务。支持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向综合保税区延伸。支持综合保税区与高栏港“区港一体化发展”,实现口岸保税功能叠加,依托周边空、海港口岸功能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增强招商引资核心竞争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支持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对于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使用已解除监管的机器、设备接受区外企业委托开展加工业务的货物,采取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允许生产加工的货物向国内销售时按其对应进口料件征收关税。积极稳妥推进有需求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优化企业信用管理。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申请高级认证企业,优先开展信用培育认证。对新设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企业,经评定符合有关标准的,直接赋予最高信用等级。支持海关、市场监管、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企业信用等级互认,将综合保税区内纳税信用良好、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企业优先纳入诚信经营白名单并给予更多便利,提升政策获得感。

 

优化园区管理。按照管理统一、权责一致、顺畅高效的原则,加强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发展服务、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土地利用、环保、围网封闭管理,健全项目引进和退出机制,建立适应开放型经济和制度创新的管理体系。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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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洲/摄

 

加快园区道路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全面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2023年完成园区主干道建设和国际商品展示中心等配套项目建设,加快周边生活、消费、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到2025年围网内基本完成开发建设,开发率达90%以上,配套产业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趋于完善。

 

推进智慧园区建设。积极推进园区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综合保税区。加强智能化软硬件设施建设,推进卡口信息化系统改造,实现卡口电子分道、快速通行。加强园区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提升通关效率和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实现全流程信息化智能通关。

 

配套扶持措施

加速制定扶持措施。通过政策引导,从鼓励区港(区桥)联动发展、鼓励固定资产投资、鼓励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发展、鼓励加工贸易业务发展、鼓励检测维修再制造业务发展、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场站发展、鼓励研发设计业务发展、鼓励发展新业态模式等方面予以扶持奖励,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

加快推动综合保税区打造

珠海对外开放的新高地、

珠港澳合作的新空间,

加快构建我市外向型经济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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